犯罪、刑事責任和刑罰,是刑法的三個基本范疇,刑法是規定犯罪、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,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和應該負刑事責任,并給犯罪嫌疑人刑罰處罰的法律。犯罪決定刑事責任,刑事責任決定刑罰,即沒有實施犯罪,就不負刑事責任,從而也不受刑罰處罰。我國刑法規定有四百多種犯罪,從構成要件上進行分析,每一種犯罪都具備四個方面的要件:即犯罪主體、犯罪的主觀方面、犯罪的客觀方面、犯罪客體。
來源:(國庫中心職員挪用盜竊近600萬_盜竊罪判多少年http://m.hmobb.com/l/xf/647604.html)